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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了!多家P2P平台收到整改通知!大量平台或将消失!

2017-01-13 互联网金融行业观察

来源:网贷之家,经济日报


导语:据网贷之家报道,近日多家P2P平台收到互金整治小组的整改通知书,需要整改的具体信息披露,严格程度可见一斑。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整改力度很大,未来大量P2P平台恐怕要消失!


根据2016年8月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作出的12个月过渡期安排,时至今日,P2P网贷平台的整改期限已经过去三分之一。与此同时,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“重头戏”——“清理整顿”阶段已经正式开始。日前,网贷之家独家获悉,多家P2P网贷平台于近日陆续收到整改通知书。


网贷之家从多份整改意见中发现,平台信息披露、暂行办法13条禁令、借贷集中度及限额、资金存管、投资人风险评估及风险提示等成为了各地互金整治现场检查的重点。

1

平台被认定为整改类机构 

明令禁止债权转让


网贷之家获悉的一不具名P2P平台整改意见显示,经地方网贷整治办的现场检查发现,该平台主要问题涉及开展债权转让、数据失实、借贷集中度过高、员工代理借款等,具体而言:


1.开展债权转让业务,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债权转让标的,平台负责审核,投资人投标后资金冻结,在满标后资金直接汇至借款人账户;


2.平台自查数据失实较为严重。对比平台自查数据与会计事务所核查数据,发现差异较大,原因为企业对所填列的数据字表理解有误导致数据失实严重;


3.平台借贷集中度过高。2014年、2015年和2016年3月末该平台最大单一借款人借款金额占比分别高达20.44%、19.69%和11.56%;


4.其他问题。据检查发现,公司小微企业借款P2P产品运营模式为实际借款人与公司内部员工签订委托书后,由公司员工在平台发布借款标的进行借款、代收借款资金并代为还本付息。



上述整改意见还表示,根据检查结果,拟初步认定该P2P平台为整改类机构。下一阶段,地方网贷整治办将督促被查机构做好整改工作,规范其业务经营。

2

再提借款上限 

整治小组或回访平台


此外,网贷之家还获悉,华东一家P2P公司于2016年12月底收到由互金整治工作小组印发的整改通知书。通知书显示,地方互金整治小组于12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具体陈列了其存在的七大问题:


1.互联网平台对外宣传中的内容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;


经查阅,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,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,并不得含有:⑴对未来效果、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,明示或者暗示保本、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⑵利用学术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。


2.存在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;


即暂行办法13条禁令:⑴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;⑵直接或间接接受、归集出借人的资金;⑶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;⑷自行或委托、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、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;⑸发放贷款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⑹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;⑺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,代销银行理财、券商资管、基金、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;⑻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、证券化资产、信托资产、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;


⑼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,与其他机构投资、代理销售、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、捆绑、代理;⑽虚构、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、收益前景,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,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,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,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;⑾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、场外配资、期货合约、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;


⑿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;⒀法律法规、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。


3.未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;


4.借款人单笔借款数额超过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上限;


5.未对出借人进行尽职评估;


6.未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;


7.未与借款人或出借人签订有效合同或合同不完整。


与此同时,上述通知还要求该P2P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上交至互金整治小组处。互金整治检查小组还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对其进行回访。


3

2到3年内大量P2P平台或消失


随着网贷行业整改逐步推进,2015年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达到1741家。


“无论是对限额的整改,还是加入银行资金存管系统,对于网贷平台来说都是生死考验。”


在“互联网金融:大变局与新征程”论坛上,中国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表示,新监管政策出台,无形中提高了平台运营成本。未来2年到3年,可能会有大量网贷平台消失。其中,比较合规的平台会出现甩卖潮,不合规平台会在监管重压下停止运营。


“对于任何行业来说,公司进入和退出都是正常现象,不应过度解读。对网贷行业而言,这是监管趋严的结果,表明行业隐形门槛提升。”易通贷CEO康文表示,2017年行业洗牌还会持续,尤其是在专项整治结束、监管办法过渡期结束之前。


网信理财CEO陈志雄也认为,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,优质平台经过大浪淘沙后将留在市场内,网贷行业的“二八效应”逐渐显现。在他看来,大平台在资产获取、风控水平、用户体验、技术研发等方面更具优势,将受到更多投资者青睐。投资者“用脚投票”的方式,也会反过来激励平台更加注重和不断提升资产质量、风控水平、用户体验、技术研发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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